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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的公司想上科创板”(三)|MHP君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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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继2019年3月6日与某科创企业老板王总就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和要求进行沟通(详见《律师,我的公司想上科创板——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和要求适用性实务指南》)、于2019年3月18日与某科创企业董秘张总就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流程及时限进行沟通(详见《律师,我的公司想上科创板(二)——一文读懂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流程及时限》)之后,受王总之邀,陈律师前往拜访并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本文为交流节选,旨在分享科创板发行上市受理及审核的最新动态,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想上科创板怎么办”的问题。



时间:2019年4月19日

地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某办公楼会议室

人物:某科创企业代表、MHP君悦陈海律师



上交所受理了多少家企业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


企业代表:陈律师,您好,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没有企业提交科创板申请,现在微信朋友圈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科创板受理某某企业申请的消息,您给我们介绍一下科创板受理及审核的最新动态吧。


陈律师:您好,确实如您所说。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上线,自3月22日公布第一批科创板受理企业名单后,截至昨日(2019年4月18日),已有84家企业的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获得受理,平均每自然日受理数量为2.7家(自3月18日至4月18日)。其中,已有58家企业进入已问询状态,从上交所公布受理到发出首轮问询的平均时间是11.48个自然日,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发出首轮问询的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此可见,企业申请科创板发行上市的积极性很高,而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速度也很快。



已受理企业的科创属性怎么样?


企业代表:这些已获上交所受理的企业都是什么样的企业?科创板对于企业科创属性要求真像之前说的那么高吗?


陈律师:实际上,科创板对于企业的科创属性要求并无一个明确具体的标准。从科创板相关规则及制度设计来看,一方面设立了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来辅助审核机构对企业科创属性进行判断,另一方面通过发布上市推荐指引来引导保荐机构对企业的科创属性进行评估和论证,这都表明对于企业科创属性的判断标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获受理只是获得了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准考证,至于是不是可以考上、考的成绩怎么样尚待后续观察,已获受理企业的科创属性是不是能够代表科创板对企业科创属性的要求也有待后续观察。但通过对已获受理的企业的科创属性进行分析,能为想上科创板的企业提供一些借鉴。我们主要从行业分布和研发投入两个维度分享一些数据,供想上科创板的企业参考:



行业分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第六条规定科创板重点推荐的行业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六大领域。经统计,获受理的84家企业中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有21家,占比达25%;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的有17家,占比20.24%;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有16家,占比19.05%;属于医药制造业的有10家,占比11.90%。其他行业包括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


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经统计,获受理的84家企业中有88.10%的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而84家企业中最近一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在3%以上的有81家,占比96.43%;5%以上的有68家,占比80.95%;10%以上的有40家,占比47.62%;20%以上的有13家,占比15.48%;30%以上的有4家,占比4.76%。其中,微芯生物最近一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最高,达55.85%,而木瓜科技最近一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最低,仅为0.71%。



已受理企业都选择了哪套市值及财务标准?


企业代表:陈律师,那这些企业都选择了哪套上市市值及财务标准呢?


陈律师:对于非红筹或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了五套市值及财务标准,具体如下:

标准一:“市值+净利润”或“市值+净利润+营业收入”,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标准二:“市值+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标准三:“市值+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标准四:“市值+营业收入”,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标准五:“市值+技术优势”,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经统计,获受理的84家企业中选择标准一的有72家,标准二的有2家,标准三的有1家,标准四的有7家,标准五的无。科创板早期受理企业多为在科创板设立前已有上市安排的企业,而科创板以外的其他境内上市板块均对净利润有较高要求,故早期受理的科创板企业选择标准一的居多也在意料之中。相对而言,标准五虽然对企业的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经营活动现金流等均未设要求,但对企业的市值和技术优势要求最高,目前尚未有企业选择该标准。


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未上市红筹企业以及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分别设置了两套市值及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标准一:“市值”,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标准二:“市值+营业收入”,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获受理的84家企业中也有未上市红筹企业以及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其中,优刻得科技作为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选择了上述标准二;而九号机器人同时作为未上市红筹企业及表决权差异安排企业,亦选择了标准二。



净利润不再作为上市核心财务指标了吗?


企业代表:科创板真的和境内其他上市板块不同,净利润不再作为上市核心财务指标了吗?


陈律师:在科创板之前,坊间都流传着这样一个境内上市的财务指标,即主板上市最近一年近利润不得低于8,000万元,创业板上市不得低于5,000万元,以至于大家都习惯性地将净利润视为境内上市的核心财务指标。但我们对84家科创板受理企业最近一年(2018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进行了一个统计,其中有14家企业的最近一年扣非后净利润不足5,000万元,占比达16.67%;有39家企业最近一年扣非后净利润不足8,000万元,占比达46.43%。可见,确实如之前沟通时所谈到的,相较于净利润,科创板上市更看重企业的科创属性和发展潜力,其市值及财务指标相对具有较强的包容性。


企业代表:那我们就放心了。



“报告期”意味着什么?


企业代表:我们花了几年时间专注于研发,产品才刚刚进入市场,在逐步扭亏为盈的过程中,我们是不是离上市还比较远?


陈律师:我们之前沟通时谈到过“报告期”的概念,在境内上市无论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还是科创板,都有报告期的要求。上市申请前三个会计年度或前三个会计年度加申请当年一期为报告期。根据境内上市相关要求,在报告期内,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必须规范,会计师需要对报告期内的企业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期内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也是法律核查的重点,报告期内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此外,关于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层的稳定性以及关联交易核查等也都针对报告期内。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企业计划三年后提交上市申请,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要进行财务和法律规范了。


企业代表:我们还是很规范的。



您的企业真的规范吗?


陈律师:对于不同企业,规范的标准会有所不同。企业家认为的规范与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如上股交等)挂牌要求的规范,在新三板挂牌要求的规范,以及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要求的规范,是不一样的。其中,上市的规范要求是最高的。这也是为什么同样是核查公司主体资格、独立性、股权演变、业务资质及合规、主要财产、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重大债权债务、重大资产变化、章程及公司治理、税务合规、环保社保等合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事项,新三板挂牌项目法律核查的工作底稿一般10来册,但上市项目法律核查的工作底稿可能会有100册。


企业代表:谢谢陈律师提醒,您这么一说我们还真得好好想想了。



想上科创板怎么办?


企业代表:我们希望在未来三年内能够上市,应该怎么办呢?


陈律师:如果在未来三年内有上市目标,我们建议现在就可以开始请相关中介机构来进行合规诊断并拟定具体的上市计划了。一方面,相关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提前对企业进行合规诊断有利于企业家对自身企业是否适合上市、适合在哪里上市、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规范等尽早形成全面、准确的认识,从而能够就企业的上市目标早做决策并作出最适合企业发展要求的正确决策。另一方面,提前请相关中介机构对企进行合规诊断并不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反而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上市成本。拿律师服务来说,前期合规诊断费用视企业实际情况或可以并入上市律师费用或可以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形式来收取,实际并不会增加企业成本;相反,相关法律问题的及早发现和解决不但可以节约规范成本,还可以促使企业上市目标的顺利如期实现,从而最大程度降低上市失败或上市延迟的风险。


企业代表:好的,那我们要尽快行动起来啦,近期我们就和您以及券商、会计师商定一下上市合作事宜,请你们尽早来给我们企业进行合规诊断,帮我们拟定具体上市计划。


陈律师:好的。



后 记


2019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发布,对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的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以及发行程序与信息披露等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类似的科创板配套制度规则指引不断出台,与此同时,科创板受理与审核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相信科创板将助力更多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我们也将继续密切关注科创板相关讯息,及时与大家分享、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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